家长须知
根据免疫预防技术规范,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承担现居住地疫苗接种工作的预防接种门诊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了解预 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并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当:
1、当孩子出生或从外地迁入本市后,请主动到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办理领取预防接种证和建立接种卡手续,以便预防接种单位及时为孩子安排接种。
2、接种证是您的孩子预防接种的永久记录和人园、入学、出国的有效证明。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均要查验本证,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到预防接种门诊办理补zheng手续,并补登既往接种情况。
3、预防接种时必须携带接种证,并按预约日期到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给孩子接种疫苗。
4、有些疫苗需按免疫程序连续多次接种才有效,一定要按照免疫程序的要求及时进行预防接种,不要半途而废。
5、如果孩子的居住地发生迁移,要及时到原居住地的预防接种门诊办理转卡手续,并主动向新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出示接种卡、证,以保证孩子预防接种的连续与完整。
6、医务人员上门检查预防接种工作时应当协助主动出示本证。